醫療資訊與管理學系
畢業專題研究成績特優獎勵辦法
94年3月31日系務會議訂定
95年4月25日系務會議修正通過
一、為提升本系學生對畢業專題研究之寫作及研究能力,並鼓勵其學習成效,依據本校務(86)教課創字第216號簽呈規定,特訂定本辦法。
二、畢業專題研究成績特優學生,頒予「專題研究特優獎」,名額每班以1組為原則。
三、凡本系應屆畢業生均為評審之對象。
四、審查由本系組成「畢業專題審查委員會」;系主任與專題指導教授為當然評審委員,另由系主任自本系其他專任教師中遴聘2至3名擔任委員,共同組成之,系主任為本委員會召集人。
五、評審委員會之決議需經三分之二以上評審委員之出席暨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委員之同意,方為有效。
六、評審成績以學生於畢業專題研究撰寫過程之學習態度、創造能力與研究成果為評比基準。
七、另畢業班若有在校學習期間研究特別傑出且有具體事實之學生 ,經全體出席審查委員之推薦,特頒「專題研究傑出獎」以資鼓勵。(本獎項從嚴評審,無則從缺)
八、 評審結果應於每年5月30日前呈報校長核定,便於畢業典禮時頒獎。
九、 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